一、临床类别医师执业范围:
1、内科专业。
2、外科专业。
3、妇产科专业。
4、备搜卖儿科专业。
5、眼耳鼻咽喉科专业。
6、皮肤病与性病专业。
7、精神卫生专业。
8、职业病专业。
9、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10、医学检验、病理专业。
11、全科医学专业。
12、急救医学专业。
13、康复医学专业。
14、预防保健专业。
15、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专业。
16、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
1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二、口腔类别医师执业范围:
1、口腔专业。
2、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扩展资料:
一、不属于医师超范围执业
1、对病人实施紧急医疗救护的。
2、临床医师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定》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等,进行临床转科的。
3、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的卫生支农、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承担政府交办的任务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等。
4、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医师权利
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2、按照国漏孙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仿逗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