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的行为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在我国是不允许私人种植罂粟这种植物的,种植数量如果超过500株以上,且成熟前并未自行铲除的话,会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刑法》第351条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慧冲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扩展资料:
这里需要区别的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行为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区别,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行为是指种植株法并未达到500株,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明知是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
如今只要非法种植罂粟达到了500株的话,那么就是可以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即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而即使没有达到这么到的数量,往往也是会铅辩认定为违法行为前激歼,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规定,也是要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