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前的回忆》中心思想:采用第一人称,回忆了父亲被害的全过程。
《十六年前的回忆》主要内容:写了作为父亲的李大钊对家人的关怀、爱护,作为革命者的李大钊对革命事业的忠诚,同时也表达了作者对父亲的敬仰与深切的怀念。
解析:
这是一篇革命历史题材的文章。但与《狼牙山五壮士》等革命历史题材的文章比起来,《十六年前的回忆》是篇回忆录,却不像一般的回忆录,所表现的人物形象更丰满、更全面、更逼真,在具文学性的同时,更具史料价值。
写作背景:
《十六年前的回忆》革命先驱李大钊的女儿、中国现代作家李星华于1943年创作的一篇散文。
当时是李大钊遇难16周年。作者写此文是为记述中国共产党创建时期的重要领导人之一——李大钊同志,在残酷的白色恐怖下坚持工作、不幸被捕,在敌人法庭上英勇斗争,最后壮烈牺牲的经过。
从文章标题看,作为一位与父亲有深厚感情的女儿,在回忆父亲的文章题毕态肢目中没有出现“父亲”二字,好像在情理上说不过去。“十六年前的回忆”是一个偏正式的向心结构,“回忆”是中心手世词,“十六年前”表示回忆的时间。闭返
作者既是革命者的女儿,又是一名从事教学和民间文学研究的工作者,她选择这一标题的唯一选择,显然不想把文章处理成一个纯私人的、纯粹父女情感表达的文本。从语言表述看,有意识地注重叙事符合客观实际,用语很慎重。
比如同样提到时间,写“4月6日”(李大钊被捕日)时,文章中写道“父亲在里间屋里写字,我坐在外间的长木椅上看报”;写“4月28日”(李大钊被害日)这个日期,文章又写道“我又哭了,从地上捡起那张报纸,咬紧牙,又勉强看了一遍”。
两个确切的时间,均写到了报纸,可见作者对文章中的具体时间的写作态度是相当审慎的。这反映出作者的另外一个写作基调:她对于父亲的回忆,态度是相当严谨的,有一种史传写作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