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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府关于停止征收副食品风险和价格调节基金的通知

陕西省政府关于停止征收副食品风险和价格调节基金的通知

陕西省政府关于停止征收副食品风险和价格调节基金的通知,由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陕政发18号,于2001-04-24发布并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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