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河北省直管县(财政体制),隶属河北省石家庄市。地处河北省西部、太行山东麓、滹沱河上游,东接鹿泉区,西邻五台县、盂县。南连井陉县,北界灵寿县、阜平县,总面积2648平方千米。截至2020年,平山县下辖12镇、11乡。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平山县常住人口为423333人。
春秋为晋蒲邑,战国赵置番吾地。西汉置蒲吾县,隋置房山县,唐至德元年改为平山县。平山县是中国革命圣地--西柏坡所在地、两个务必诞生地、华北人民政府在平山县成立、新中国从这里走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国双拥模范城、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环京津、环渤海开放县、中国小水电试点县。2018年9月29日,河北省政府批准平山县退出贫困县序列。
2020年,平山县地区生产总值248亿元,年均增长5.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7亿元,年均增长17.8%,比2016年增长92%;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5.3%;规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9%;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4181元、11229元,年均增长7%、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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