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来说,在广告学当中的“文案”与“策划”应当是两个相互联系,而又迥然不同的专业分工。只不过,由于我国早期的广告行业发展不成熟,公司普遍小型化,缺乏专业分工,再加上策划人员都具备一定的文案水平,一些中小企业的市场部或企划部为节约成本,常常让一个人承担多种职能,从而很多策划人员既要策划营销活动,又要撰写广告文案。但“文案策划”这种错误称呼的出现与上述现象并不是因果关系,主要还是由于长期对文案和策划的误读造成的。
文案来源于广告行业,是“广告文案”的简称,由copy writer翻译而来。多指以语辞进行广告信息内容表现的形式,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广告文案包括标题、正文、口号的撰写和对广告形象的选择搭配;狭义的广告文案包括标题、正文、口号的撰写。策划是广告系统中的根基与框架,文案则是广告中的一个环节(广告的文字创意部分)。策划可以涉及到前期市场调查、分析、提炼等一系列庞杂繁复的工序,并决定了后续平面、文案的创作方向。
由于各个行业发展都相对不够成熟,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这使得“文案”的概念常常被错误引用和理解。最典型的就是把文案等同于“策划”,其实这是两种差别很大,有着本质区别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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