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献公(前424年-前362年?),嬴姓,赵氏,名师隰[xí]或连,又称“秦元献公”、“秦元王”,战国时期政治家,秦国第二十四位国君。
早年,秦献公流亡在外。秦出公二年(前385年),回秦国继位。秦献公元年(前384年),废除秦国的人殉制度。秦献公二十一年,与魏国发生石门之战,斩杀了魏军首级六万,被周显王赐予绣有花纹的礼服。秦献公二十三年(前362年),与魏国发生少梁之战,俘虏了魏将公孙痤。大约同年(前362年),秦献公去世,安葬于嚣圉(所在未详),谥号“献”(又作“元献”“元”)。
在位期间,秦献公对内采取废除人殉制度、迁都栎阳(今陕西西安阎良区武屯乡附近)、建立商市等措施对奴隶制度进行改革,同时采取编制户籍、推广县制等措施对行政制度进行改革,打击奴隶主贵族势力,削弱奴隶制度,改变了秦国“国乱兵弱而君主卑弱”的局面。对外积极备战东伐,与中原的魏国、韩国、赵国进行了多次战争,并取得一些胜利,在石门之战中取胜后,得到天子称贺、六国致礼,提升了秦国的地位,史称“献公称伯”。
(注:词条中秦国君主的纪年均按逾年改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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