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绩溪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2019〕 9号)和《中共绩溪县委绩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绩发〔2019〕5号),制定本规定。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外事办公室)是协助县政府负责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市党委政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工作要求,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和涉外、涉港澳事务的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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