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07〕2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令部162号)和《遵义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遵府办发〔2007〕191号),结合赤水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想要了解更多“赤水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方案”的信息,请点击:赤水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方案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