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尔根指出:“伙婚制家族,这是由若干嫡亲的和旁系的姊妹具体地同彼此丈夫婚配而建立的;都是一群男子伙同一群女子配偶。”这个“伙”不是太多的人。若干的姊妹——同胞的或血缘较远的即从(表)姊妹,而从(表)姊妹或更远的一些姊妹——是她们共同的丈夫的共同妻子,但这些共同丈夫中,排除了她们的兄弟。这些丈夫彼此已不再互称兄弟,而是互称普那鲁亚,即亲密的伙伴。同样,一列兄弟——同胞的或血统较远的——与若干数目的女子(只要不是自己的亲姊妹)共同结婚,这些女子也互称普那鲁亚。生下的孩子称上述一伙丈夫都是“爸爸”,称上述的一伙妻子都是“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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