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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树养

叶树养

叶树养,男,汉族,1956年8月生,广东新丰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76年4月参加工作,197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原中共韶关市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叶树养(副厅级)的韶关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叶树养利用其担任韶关市新丰县县委书记、韶关市公安局局长、政法委书记、市委常委期间,伙同堂外甥姜海文先后11次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叶树养单独或与姜海文共同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64万元、港币880万元,个人实际占有人民币936万元,港币8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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