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白居易《观刈麦》
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
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
妇姑荷箪食,童稚携壶浆,
相随饷田去,丁壮在南冈。
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
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
复有贫妇人,抱子在其旁还形表晚掉冲技,
右手秉遗穗,左臂悬敝筐。
听其相顾言,闻者为悲伤。
家田输税尽,拾此充饥肠。
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
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
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
译文:
农民终年没有闲暇,到了五月加倍繁忙。
夜里吹来暖暖南风,地里小麦盖垄熟黄。
妇女用筐挑着食物,孩子提壶盛满水汤。
相伴到田里送饭360问答食,男人劳作在南山冈。
脚被地面热气熏蒸,背的脱科县非终高另阿创底烤着火辣的阳光。
精疲力竭不觉酷热,只是珍惜夏日天以为看元长。
又见一位贫苦农妇,抱着孩子剂院飞呢语跟在人旁。
右手拿着捡的麦穗,低数叶女京护直著利眼垂左臂挂着一个破筐。
听她回头述说家境,听的人都为她悲伤。
为了缴税家田卖尽,靠捡麦穗填充饥肠。
如今我有什么功德,从来没有种田采桑。
一年俸禄有三球百石,到了年底还稳有余粮。
想到这些暗自惭愧,整日整夜念念不忘。
赏析:
观刈麦》是白居易任周至县县尉时有开感于当地人民劳动艰苦、生活贫困所写的一首诗,作品对造成人民贫困之源的们农行繁重租税提出指责.对于自己无功无德又不劳动却能财随虽回倍刚曲直事丰衣足食而深感愧疚,表现肥存杆个类械了一个有良心的封建官吏的人道主义精神。
这首诗作于唐宪宗元和二年(807),诗人三十六岁。周至县在今陕西省西安市西。县尉在县燃里主管缉捕盗贼、征收捐税等事。正因为白居易主管此事;所以他对劳动人民在这方面所受的灾难也知道得最清楚:诗人想到自己四体不勤却饱食禄米,内心十分惭愧。
于是直抒其事,表达了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观刈麦》是作者早期一首著名讽谕诗。这首诗大约作于唐宪宗元和元年(8哪节记05年)至元和二年(806年)间,是白居易任陕西盩厔(今陕西省周至县)县尉时有感于当地人民劳动艰苦、生活贫困所写的一首诗。
县尉在县里主管缉捕盗贼、征收捐税等事。正因为白居易主管此事,所以他对劳德盟万科述另况动人民在这方面所受的灾难也饭素善领术知道得最清楚。
作者简介
白土复切进液笑居易(772~846),唐代诗人。字乐天,号香山居士。生于河南新郑,其先太原(今属山西)人,后迁下邽(今陕西渭南东北)。
贞元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年间任左袷遗及左赞善大夫。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凶手,得罪权贵,贬为江州司马。长庆初年任杭州刺史,宝历初年任苏州刺史,后官至刑部尚书。
在文学上,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其诗语言通俗,人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和元稹并称“元白”,和刘禹锡并称“刘白”。有《白氏长庆集》传世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观刈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