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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巴(三国时期蜀国尚书令)

刘巴(三国时期蜀国尚书令)

刘巴(?-222年),字子初,零陵烝阳人,汉末三国时期官员、名士。

刘巴少知名,荆州牧刘表多次征用推举,刘巴均不应就。曹操征伐荆州,荆州士人多归刘备,刘巴却北上投靠曹操。后受曹操命令招降荆南三郡,不料先为刘备所得,刘巴不能复命曹操,遂远至交趾,又辗转进入益州。刘备平定益州后,刘巴归附刘备,为左将军西曹掾,法正死后接任尚书令。章武二年(222年)去世。

刘巴博学多才,为刘备解决入蜀后的财政困难问题,又与诸葛亮等共制蜀汉的法律文件《蜀科》。为人简朴清高,退无私交,曹魏大臣陈群甚敬重之。所著录于《刘令君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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