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说明:我接受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20万元,税额6000元,后来补税20000元,现在稽查局还要罚我50000,稽查局的人说是根据票面开票金额处罚,但是我根据法(2018)226号文件和134号文件还有发票... 我接受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20万元,税额6000元,后来补税20000元,现在稽查局还要罚我50000,稽查局的人说是根据票面开票金额处罚,但是我根据法(2018)226号文件和134号文件还有发票管理办法看都是根据税额罚款的,请问到底我应该被罚款多少?我是小规模纳税人 展开
要确定几个问题
是否善意接受虚开?
如果不是,那么就属于“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涉嫌偷/逃税,根据《征管法》可以念宁“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胡至类块连溶价专团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税务局依据《发票管理办法》处罚,没有问题。只不过既然是处罚会给你《税务处理决定书》,上面会明确列示处理依据。当然,如果有意见也可以申请税务行政复议,不过这种专业问题,一般人做不了,而你这5万块的处罚,请律师不值当的。
《征管法》
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助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肢弊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来自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360问答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孙矛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唯饥轿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指肆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去矛选北乎把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