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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四大冤案是什么

清朝的四大冤案是什么

清朝的四大冤案是杨乃武与小白菜、杨三姐告状、张文祥刺马案、淮安奇案。

所谓"冤案",是指被认定有罪的基本事实与基本证据存在且真实,但由于司法机关工作失误或者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没有实施犯罪行为的被告人被错误追诉,或者实施犯罪行为的嫌疑人没有被追诉,而使得人身或财产受损的受害者无处伸冤雪恨的案件。

"冤案"就是无罪判有罪或者有罪判无罪,受害者无处伸冤的刑事案件,而主动替人顶罪或者其他被告人承担主要责任的错案不在此列。从正义的视角看,冤案是由于不正当或者不正义的行为而导致无辜者遭受不公正待遇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