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所需要的材料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公司章程;审批部门关于合同、章程的批复(复印件);外方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董事会成员任职文件;董事签字及总经理登记备案表;董事身份证明(复印件);住所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
1、中外合作企业
中外合作企业,是由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契约式企业。合作各方的合作条件、收益分配、风险和亏损分担、投资回收和经营管理方式及合作终止时剩余财产的归属等,均在合同中约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最重要的区别是,合作各方的投资或合作条件可以不折算成股权或者虽折算成股权,但收益分配、风险承担、债务分担及企业终止时剩余财产的分配等,可完全不按或不完全按其投资的股权状况来决定。投资回收方式和经营管理方式也可与合资企业不同,有更大的灵活性。
2、中外合资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是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股权式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各方按注册资本投资比例(股权)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3、外商独资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是由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又称外商独资企业。企业所获利润全部归外国投资者所有。
4、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25%以上的企业法人。公司可采取发起方式或者募集方式设立。
5、外商投资性公司
外商投资性公司,外国投资者在中国以独资或与中国投资者合资的形式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的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1、查名(名称无重复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
2、报送外国投资委员会申请批准证书(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约20个工作日);
3、报送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约10个工作日);
4、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2个工作日);
5、向税务局申请税务登记证(15-20个工作日);
6、办理统计证(约7个工作日);
7、办理财政登记证(约7个工作日);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外国人注册公司需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等。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外国人注册公司需要什么资料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