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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发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十严禁”

河南发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十严禁”

本报郑州11月16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潘志贤 实习生 阚晓倩)假期是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的集中时期。中小学寒假将至,为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河南省教育厅今日发布《关于加强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十严禁”和河南省中小学校办学行为“七不准”。

通知要求,即日起至寒假期间,河南各地要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辖区内的校外培训机构再次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全覆盖,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整改到位。省教育厅将对各地集中整改回头看情况进行抽查和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将在全省通报。

“十严禁”包括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参加有偿培训活动,严禁组织等级考试以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活动,严禁夸大培训效果或承诺提高应试成绩,严禁开展“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违背教育规律的学科类培训等十项规定;“七不准”包括不准无计划教学、超纲教学或非零起点教学,不准随意拔高教学要求和考试难度,不准超量布置学生课外作业,不准允许校外培训机构以任何名义到校内开展招生宣传活动等七项规定。

河南省教育厅称,对于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的培训,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对拒不整改、屡教不改的机构,要予以取缔,并提请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同时,各地要将师德师风教育纳入寒假前重要工作安排,对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的,要严肃处理,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