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农民工就业存在存在人岗不相适,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农民工工资水平偏低等现象,何如改变当前这一现象,破解这些难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是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就业工作的领导,加大投入和宣传力度,牢固树立“就业优先”的理念,建立促进农民工就业的目标责任制;统筹协调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制定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劳务协作机制,形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合力,共同做好促进和稳定农民工就业工作。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和稳定就业。政府要实行有利于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的财政政策,安排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小额贷款等方面的就业专项资金,扶持公共就业服务来促进就业;要增加对就业工作平台和场所以及信息化建设的投入;要增加对职业培训和实训基地的投入,加大对吸纳困难群体就业的企业补贴,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基金在促进和稳定就业中的作用。
三是加强就业政策宣传,推进《就业促进法》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宣传,使社会各界及时准确了解就业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则,使各项政策走进基层,走进群众;使广大农民工就业者增强各方面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正确认识就业形势,转变旧就业观念,建立新就业观念。调整过剩产能,把促进小企业发展作为产业政策的重要抓手,使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协调发展;推进结构升级和扶持就业创业相协调,进一步提升就业吸纳能力;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劳动密集型民营企业发展,增加就业岗位,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
四是实施鼓励农民工多渠道、多形式就业转移的扶持政策。广开就业门路,通过优惠政策和就业服务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加快完善和实施与灵活就业相适应的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等政策,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帮助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