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党规与国法都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党纪与国法的关系是在依法治国和反腐败斗争中须准确理解和正确处理的。
党纪严于国法,依规治党是依法治国的前提。政党与国家概念不同,但又存在交叉和重叠的关系。在当代中国,“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在这种情境下,人们对执政党的认同往往与对国家的认同、与对社会制度的认同紧密联系在一起。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在13亿人口的大国长期执政的执政党,也是中国唯一的执政党,作为全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在领导全国人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党纪严于国法的关系是十分明确不容置疑的,依规治党是依法治国的前提。
加入政党是在政党认同基础上自觉自愿的行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组织,在长期执政的情况下,全体党员必须受到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党的纪律是党内规矩,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十八大以来纷纷落马的贪腐官员目无党纪国法,徇私枉法或贪赃枉法。他们作为中共党员,对其处理按照党纪、国法的时序,必然首先接受组织调查,受到党纪的惩处,被开除出党后再受国家法律的制裁。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共中央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根本保证”。
理解党纪与国法的关系,既不能脱离党纪与国法的一般概念理论,又不能忽视中国国情和政治发展中党纪与国法的经验法则。质言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赋予了执政党治国理政的责任和使命;党章作为党内根本大法,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依规治党”,就是在党中央的领导下,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程序,管理党的事务,从事党的各项活动,进行党的建设。党的政策,在党内是通过党规党法来体现和落实的,在国家治理中则是国家法律法规的先导和指引。因此,依法治国就是执行党的政策,依规治党最终也表现为依法治国,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把两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都不是科学的态度。
国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