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名单发布时间:2018年5月15日前。
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名单发布时间:2018年5月25日前。
面试公告的发布时间:面试前一周。
工具/原料给即将参加面试的考生方法/步骤1(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面试入围人选分两批产生,一并参加面试。其中,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需体能测评合格才能进入面试。
1.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面试实施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测验成绩+基层工作实际能力测验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实施机关通过规定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并通知面试入围人选传真或者邮寄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已进入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名单的报考人员,不能参加第二批职位的报名。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实施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发布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时间:2018年5月15日前。
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打印《报名登记表》时间:2018年5月14日8:30—6月24日8:30。
22.第二批职位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确定后,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公布因无人报考或者达不到开考比例而空缺的职位计划,组织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但未进入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名单的报考人员进行第二次网上报名(以下简称“二次报名”)。
原报考A类职位的人员,“二次报名”时只能报考A类职位;原报考B类职位的人员,“二次报名”时只能报考B类职位。原报考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职位的人员,“二次报名”时只能报考本县同类职位。
“二次报名”结束后,招录机关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报名系统自动排序)进行资格审查,当计划录用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3的比例后(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其余人员不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中发布。
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名单公布和递补规则等与第一批做法相同。
发布第二批职位招考公告时间:2018年5月21日8:30。
第二批职位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5月21日8:30—5月22日18:00。
第二批职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5月23日8:30—18:00。
发布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时间:2018年5月25日前。
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打印《报名登记表》时间:2018年5月25日8:30—6月24日8:30。
3(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一周。
4(三)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面试实施机关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原则上,2018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5日,逾期将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5(四)实施面试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公共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