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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混凝土结构缩尺标准?

钢筋混凝土结构缩尺标准?

16G101图集中承台钢筋不可以缩尺。因为《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2015版)中没有承台钢筋缩尺规定,所以16G101图集中承台钢筋不可以缩尺。

从《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2015版)和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角度来说有桩的基础称桩基上面部分称承台。无桩的基础称无筋扩展基础、钢筋混凝土扩展基础(16G101图集称普通独立基础)。

用16G101图集的角度来说,承台不同于普通独立基础(也是独立基础是下面无桩的)。当立基础底板长当独度≥2500时,除外侧钢筋外,底板配筋长度可取相应方向底板长度的0.9倍。承台底板配筋,当桩从内侧边起伸至承台外边缘,方柱:≥25d;圆桩:≥25d+0.1D,D为圆桩直径尚且要向上弯折10d。(当伸至端部直段长度方柱≥35d或圆桩≥35d+0.1D时可不弯折)。都用了直段长度方柱≥35d或圆桩≥35d+0.1D时可不弯折(注意:大于等于号。说明你再长出去也不允许缩尺)。

7.2.1 探索性试验的试件设计宜符合下列原则:

1 试件的几何形状、结构尺寸、截面配筋数量、配筋形式以及构造措施等参数,宜具有代表性;

2 宜通过改变主要影响参数而形成系列试件,通过试验对比寻求该参数变化对结构性能影响的定量规律;

3 当影响参数较多时,可采用正交设计力法对试件的多个参数进行组合;

4 试件尺寸宜接近实际结构构件,减小尺寸效应的影响;

5 试件与试验装置之间的连接、支承方式应能合理、有效地模拟结构构件的受力状态。

7.2.2 验证性试验的试件设计宜符合下列原则:

1 试件的材料、几何形状、尺寸、配筋等参数的确定宜满足表7.2.2所示的结构模型与原型结构的相似关系;试件的配筋形式以及构造措施宜与原型结构相似;当表7.2.2所示的结构模型与原型结构的相似关系无法完全满足时,可按照等强度、等刚度的原则进行等效换算:

2 试件设计宜减小缩尺效应的影响,构造连接类的验证性试验宜采用足尺试件或大比例的模拟试件;

3 试件与加载设备、支承装置之间的连接方式及构造措施应能合理、有效地反映原型结构的边界约束条件。

表7.2.2 混凝土结构试验模型与原型结构的相似关系

混凝土结构试验模型与原型结构的相似关系

续表7.2.2

混凝土结构试验模型与原型结构的相似关系

7.2.3 试件的材料宜采用与真实结构一致的钢筋和混凝土。缩尺模型中,当采用小直径的光圆钢筋模拟原结构中的大直径变形钢筋时,宜在光圆钢筋表面压痕,模拟变形钢筋的粘结作用。采用细石混凝土制作缩尺模型时,粗骨料的粒径不宜小于5mm。

7.2.4 试件的支座、加载区域以及与加载设备连接酌设计应留有余量,确保其在试验过程中的承载力及刚度。承受集中荷载的部位.应采取预埋钢筋网片或钢垫板等局部加强措施。内埋量测元件的布置应合理,并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7.2. 5 方案设计时宜采用数值模拟方法或简化计算方法,分析试件内力、变形分布变化的规律,为确定试件的几何尺寸及相似比、主要参数的影响、量测方案、试验设备的容量等提供依据。

7.2.6 应根据试验目的计算下列荷载及变形参数:

1 试件自重及加载设备的重量;

2 试件在各种临界状态下相应的荷载及变形预估值,包括开裂荷载、屈服荷载、屈服变形、极限荷载及相应的变形等;

3 计算加载值应扣除试件自重及加载设备重量,加载设备的加载能力应留有余量。

7.2.7 实验室试验宜采用电子式的加载控制设备和数据采集系统,试验加载设备宜具有荷载控制和位移控制的能力,并可在试验过程中相互进行切换。

7.2.8 试验加载制度应根据试验研究目的及实验室的具体条件确定。当需要通过试验研究结构屈服后的力学性能时,宜采用屈服前由力值控制加载、屈服后由位移控制加载的加载制度。

7.2.9 对于验证性试验,可在一定条件下通过改变加载方式利用同一试件进行不同荷载工况下的多次试验。个同工况的试验应按照荷载效应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

7.2.10 对需要研究结构恢复性能的试验,应按本标准第5.3.7条的规定进行分级卸载,并在卸载后对残余值进行量测。

7.2.11 实验室试验的量测方案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本标准第7.2.6条的要求分析试件内力、变形分布变化的规律,从而确定内力和变形的重点量测部位,并按第6.2节~第6.5节的要求布置传感器;

2 应在试件的对称位置布置一定数量的校核性量测点,并通过测量值的对比复核,确认测量数据的可靠性;

3 当试件加载至可能发生破坏阶段时,位移计、应变计的布置应兼顾试验量测数据的有效性和仪器仪表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