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是好单位。
目前来说,自从环保局更名后生态环境局后,职责范围越来越大,工作也越来越多,压力也随之变大,总体来说还是很锻炼人的,在所有政府部门序列里排名还是中间靠上的,仅次于发改、教育、科技、工信、民族、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
生态环境局属于政府职能部门,在地市一级一般属于正处级单位,目前实行以省环保厅为主,和市政府协同的双重管理,各县生态环境局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
生态环境局的主要工作开展都是围绕环保开展,比如调查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组织和协调区域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等。
生态环境局的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
2、负责全市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县(市、区)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省、市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配合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监督检査全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全市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以上内容参考:阜阳市人民政府网-阜阳市生态环境局主要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