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江西省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江西省2019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略高于全省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企业平均增幅略高于机关事业单位平均增幅的原则确定。
调整方案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兼顾公平与效率。
?定额调整体现公平原则,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38元增加。
?挂钩调整体现“长缴多调、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企业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挂钩,对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按每满一年增加3元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每人每月按本人2018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2.8%增加。
?倾斜调整体现对退休早、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各类群体的统筹照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依据:http://www.jxhrss.gov.cn/view.aspx?TaskNo=001004ID=137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