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突发杀人命案,闫洪磊漯河杀人后流窜许昌再杀人。7月5日,河南省漯河市、许昌两市警方分别发布通报称,两地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闫洪磊作案后潜逃。犯罪嫌疑人7月4日在漯河作案后潜逃,次日又在许昌作案,两案均为杀人案,受害者均为女性。该案嫌疑人有明显暴力倾向,提醒案发周边群众注意安全,(建议)女性夜间不要单独外出,提高警惕、注意安全。不听建议,也要注意警惕。
嫌疑人闫洪磊 省厅指挥中心通报:7月4日凌晨2时许,漯河市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尾随杀害一名女性后潜逃。当晚,一名男子在许昌市魏都区一足疗店将一名按摩女杀死后潜逃。经漯河、许昌两地公安机关侦查调查、互通案情、共同研判,初步确定这两起命案系同一人所为,并锁定漯河市源汇区阴阳赵乡张王于村人闫洪磊有重大作案嫌疑。鉴于该犯罪嫌疑人暴力倾向明显,继续作案危害社会可能性极大,现实危险性高。为尽快将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避免无辜群众再次受到伤害。按照省厅要求和市局领导指示,派出所要连夜针对性组织加强火车站、汽车站、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洗浴中心、旅馆、足疗、按摩等场所的清理清查;犯侦对嫌疑人分析研判跟踪关注。特警组织加强社会面防控并做好抓捕警力备勤,各单位一旦发现即予以抓捕控制并报指挥中心,在清查时注意做好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闫洪磊(在逃人员编号T4111540000002019075036),39岁,男,汉族,身份证号:41112319800701301X,户口所在地:漯河市源汇区阴阳赵乡张王于村9组209号, 身高175cm左右、短发、体态较胖、逃跑时上身穿深底白色不规则纹路T恤 、下穿深色运动裤(左侧裤兜下方有白色图案)、棕黄色休闲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