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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处方药是什么意思

非处方药是什么意思

什么叫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的称谓起源于美国。1951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由一位药师参议员提出的对《食品药品化妆品法》的修正案(杜哈姆修正案),规定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标准,在世界上第一个创建了药品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顷隐亩类管理的制度。此后,日本、英国、德国和加拿大分别通过了有关法律,相继建立了药品的分类管理体制。我国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也实行了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所谓非处方药是指不需要凭雀森医师处方即可自行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它们都是在临床使用多年,经过科学评价,被实践证明由消费者自我使用比处方药更安全的药品。非处方药是消费者依据自己所掌握的医药知识,并借助阅读药品标识物,对小伤小病自我诊疗和选择应用的药品。在美国称之为“可在柜台上买到的药物”,即Over The Counter,简称OTC。这一称谓已携野约定俗成,为世界各国所认知,其特点是安全、有效、方便、经济,长期以来已形成了一批著名品牌,如强生公司的TYLENOL(泰诺、泰诺林),宝洁公司的Vicks,美国家庭用品公司的愈创甘油醚等。这些产品在投放市场之前,均经过精心严密的研究和系统全面的测试,得到了消费者的广泛认可。随着医疗改革的进行,人们自我保健意识增强了,越来越意识到大病去医院、小病去药店,既可以使得小病小痛治疗无须耗费大量时间去医院就诊,又节省了医药开支,可谓一举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