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基金的组织形式和法律地位不同,证券投资基金基本有两种类型:即契约型和公司型两种。 (1)契约型基金 契约型基金又称为单位信托基金,是指投资者、管理人、托管人三者作局搭为基金的当事人,通过签订基金契约的形式发行的一种基金。它是基于契约原理而组织起来的代理投资行为,没有基金章程,也没有公司董事会,而是通过基金企业来规范慧启三方当事人的行为。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管理操作。基金托管人作为基金资产的名义持有人,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和处置,对基金管理人的运作实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作为基金的发起人,通过发行受益凭证将资金筹集起来组成信托财产。依据信托契约,由基金托管人负责保管信托财产,具体办理证券、现金管理及有关的代理业务等。投资者是受益凭证的持有人,通过购买受益凭证,参与基金投资,享有投资受益。基金发行的受益凭证表明投资者对投资基金所享有的权益。 (2)公司型基金 又叫做共同基金,指基金本身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依公司法成立,通过发行基金股份将集中起来的资金投资于各种有价证券。公司型投资基金在组织形式上与股份有限公司类似,基金公司资产为投资者(股东)所有,由股东选举董事会,由董事会先聘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负责管理基金业务。 公司型基金的设立要在工商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同时还要在股票发行的交易所在地登记。公司型基金的组织结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当事人:基金股东、基金公司、投资顾问或桐碧拿基金管理人、基金保管人、基金转换代理人、基金主承销商。 我国现在由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均为契约型基金。私募基金则有契约型与公司型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