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知识

申办非经营性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如何备案?

申办非经营性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如何备案?

申请指南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ICP)在提供互联网信息服核穗务(即开通网站)之前,应当向为其接入互联网络服务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提交相关备案信息。ISP对相关备案信息进行整理,以确认相关备案信息真实、完整、准确,ISP以授权用户通过接梁桐口将备案信息导入“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简称“备案管理系统”,域名为www.miitbeian.gov.cn)。省级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对报备信息进行审核,发放备案改渣卜编号,并通知相关ISP,ISP通知并指导ICP按要求标明备案编号。拟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应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履行备案手续时,还应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