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厂:
东缉事厂,史载:东厂的行政长官为钦差掌印太监,全称职衔为:钦差总督东厂官校办事太监,简称提督东厂,尊称为羡宽“厂公”或“督主”。
初设时由司礼监掌印太监兼任,后因事务繁杂,改由司礼监秉笔太监中位居第二、第三者担任。东厂的属官有掌刑千户、理刑百户各一员,由锦衣卫千户、百户来担任,称贴刑官。隶役(称掌班、领班、司房,共四十余人)、缉事(称役长和番役)等军官由锦衣卫拨给。
大档头:
具体负责侦缉工作的是役长和番役,役长相当于小队长,又叫“档头”,共有一百多人,也分子丑寅卯十二颗,一律戴尖帽,着白皮靴,穿褐色衣服,系小绦。
东厂的主要职能:
刑狱审讯
东厂的职能是“访谋逆妖言大奸恶等,与锦衣卫均权势”。一人掌理,委以缉访刺探的大权。悔派虚起初东厂只负责侦缉、抓人,并没有审讯犯人的权利,抓住的嫌疑犯要交给锦衣卫北镇抚司审理;但到了明末,东厂也有了自己的监狱。
东厂的侦缉范围非常广:一、朝廷会审大案、锦衣卫北镇抚司拷问重犯,东厂都要派人听审。二、朝廷的各个衙门都有东厂人员坐班,监视官员们的一举一动。
社会监视
东厂监视政府官员、社会名流、学者等各种政治力量,并有权将监视结果直接向皇帝汇报。依据监视得到的情报,对于那些地位较低的政治反对派,不经司法审判,东厂可以直接逮捕、审讯;而对于担任政府高级官员或者有皇室贵族身份的反对派,东厂在得到皇帝的授权后也能够对其执行逮捕、审讯。
东厂入内即摆设大幅岳飞画像,提醒东厂缇骑办案毋枉毋纵。
《明史·刑法志》:“刑法有创自有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是数者,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踵而行之,至未造而极。举朝野命,一听之武夫、宦竖之手,良可叹也。”又“东厂之设,始于成祖。锦衣卫之狱,太祖尝用之,后已禁止,其复用亦自碧燃永乐时。厂与卫相倚,故言者并称厂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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