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知识

急!谁有“谁有《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的通知》(粤农[2007]247号)文件”

急!谁有“谁有《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的通知》(粤农[2007]247号)文件”

根据我多方搜索,不知道这个是不是你要的  贯彻实施《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  http://www.gd.agri.gov.cn/oldsite/bmxx/xzcs/ncb/ncjtzcgl/t20070514_349323.htm原本想复制文本的,看内容太多了,你可以自己看看,希望有所帮助。  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蠢乱顷(下称《规定》) 已经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届95次常务会议通过, 自2006年10月1日 施行。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要通过广泛开展学习宣传,使各 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充分认识省政府出台《规定》的重要意 义,为全面落实打好基础。特别是各镇要对全镇干部、村委班子 进行学习培训,并把《规定》的有关精神宣传贯彻落实到村民。  二、加强领导,有组织有步骤地抓好落实工作。各镇要成立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按《规定》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有组 织、有计划地抓好落实工作,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得到规范管 理。  三、选举成立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社委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的社委会或理事会,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或监事会的组成人员, 由 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各镇要检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情况。凡发现明显违背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规定的,必须予以纠正。  四、颁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 书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身份证明。县人民政府免费向农村集体 经济颁发组织证明书,具体工作由县农业局负责。各镇要做好有 关工作,并协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有 关规定在银行或者农村信用社办理开立帐户等手续。  五、更换农村集体经济名称和印章。根据《规定》要求,农 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统一为:广东省紫金县××镇经济联合总 社;广东省紫金县××镇××村经济联合社;广东省紫金县×× 镇××村××经济合作社。原有的名带陆称和印章应及时更改。  六、妥善处理有关遗留问题。各镇应根据《规定》要求抓好 各项工作的落实。对过去少数地方不是以当地集体资产产权主体 归属设置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妥善合理加以解决;对过去由于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而把集体资产 与财务陪配记入村民自治组织名下,或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合同以村委 会、村民小组名义签订、盖章的,要按《规定》逐步加以理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