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知识

新安全生产法的生产方针

新安全生产法的生产方针

新安全生产法的生产方针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根据我国《生产安全法》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衡首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咐基数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锋轮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