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中共黑龙江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人事厅、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公安厅、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员会、八大部委联合下发黑教联47号 文件确立旨在把“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列为“十项利民行动”的33个重点推进项目之一,争取在3—5年内选派、培养近万名大学生到农村从事村务领导工作,全面提升我省农村工作水平的政策。参加这项计划的大学生被称作黑龙江省村村大学生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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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中共黑龙江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人事厅、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公安厅、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员会、八大部委联合下发黑教联47号 文件确立旨在把“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列为“十项利民行动”的33个重点推进项目之一,争取在3—5年内选派、培养近万名大学生到农村从事村务领导工作,全面提升我省农村工作水平的政策。参加这项计划的大学生被称作黑龙江省村村大学生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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