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15号:于2021年8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经国务院批准,调整后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正式向社会发布。新调整的《名录》,共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455种和40类,包括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54种和4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401种和36类。其中,由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分工管理的324种和25类,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分工管理的131种和15类。
2021年9月7日,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调整后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正式向社会发布。1999年8月4日颁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国家林业局农业部第4号令)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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