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黄南州机构改革方案》(青办发〔2019〕6号)和《中共黄南州委黄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州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黄发〔2019〕4号),制定本规定。
黄南藏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州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
黄南藏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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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黄南州机构改革方案》(青办发〔2019〕6号)和《中共黄南州委黄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州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黄发〔2019〕4号),制定本规定。
黄南藏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州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
黄南藏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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