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12月30日 下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优化政府投资方式,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政府支持领域和产业,根据《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18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53号)、《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 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60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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