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锐霆(1906年11月~2010年6月13日),山东即墨人。1928年入河北军事政治学校第二期炮兵队,1930年毕业, 后历任国民党军商震部炮兵连长。1935 年入国民党南京炮兵学校。1936年秘密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任国民党军第三十二军炮兵团营长。参加徐州会战后, 任第一四二师炮兵营长, 四二五团团长。1941 年在战场率部起义, 后历任新四军独立旅旅长, 新四军军部参谋处处长, 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第四分校副校长, 新四军第四师兼淮北军区副参谋长, 新四军司令部参谋处处长兼联络处处长。解放战争时期, 任新四军兼山东军区参谋处处长兼炮兵司令员。1947年任华东野战特种兵纵队司令员。1949 年任第三野战军特种兵纵队司令员, 代政治委员。参加了宿北、鲁南、莱芜、孟良尚、豫东、济南、淮海、渡江、上海等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任华东军区炮兵司令员。1952年任炮兵参谋长。1959年任炮兵副司令员。1965 年起任第五机械工业部副部长, 炮兵顾问。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六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2010年6月13日,陈锐霆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10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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