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说明:这两天看书接触到一个以前从未看到过的概念: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直管公房。上网查了下也没查到,所以到这里来向大家请教了:什么是直管公房?它产生的背景是怎样的?它的发展历史怎么样?现在还有没有?在其发展过程中出现了那样一些法律问题?非常感谢!!!
简单说来,公房-公家的房。建立时产权归公有。后来房改政策的实序含要解的也季施,公房私有化的进行,产权单位向职工收取部分成本费用将房屋产权卖给个人,成为私有产权,但是在第一次上市交易的时候需要交纳相应的土地出让费用。
公房就是单位自管房,其南诗医统边威换权属性质分为产权和使用权房,产企力二故块践诉游月文权单位直接管理的叫带多合直管公房。
您说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直管公房,只得是产权单位发生变更、解散、破产等情况而无法继续管理这些房屋,将上述房屋转交给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管变兰求月会财乱督生理。一般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为房管所、房管局等。
不知道能否帮助你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