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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赵先生长期以来从事水果生意,买卖做得很红火。2018年10月,赵先生从海南三亚的客商那里订购了20万元的货,双方约定先付10万元,其他货款在货到3个月内付清。赵先生付款10万元之后,对方却一直没有发货。在多次催要未果的情况下,2019年4月,赵先生决定起诉海南客商,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1)本案属于什么性质的诉讼?为什么?(2)本案应由哪个法院管辖?请说明理由。

4.赵先生长期以来从事水果生意,买卖做得很红火。2018年10月,赵先生从海南三亚的客商那里订购了20万元的货,双方约定先付10万元,其他货款在货到3个月内付清。赵先生付款10万元之后,对方却一直没有发货。在多次催要未果的情况下,2019年4月,赵先生决定起诉海南客商,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1)本案属于什么性质的诉讼?为什么?(2)本案应由哪个法院管辖?请说明理由。

答案:(1)本案属于民事诉讼案件。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因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离婚、继承以及侵犯等纠纷提起的诉讼都属于这一范围。本案涉及双方的债务问题,因此属于民事诉讼案件。(2)本案应由海南三亚的法院管辖。在我国,民事诉讼多采用“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原则。本案中赵先生作为原告,应向被告所在地海南三亚的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