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银霞,女,“辱母案”当事人、山东女企业家。苏银霞创办了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4日,由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的10多人催债队伍多次骚扰女企业家苏银霞的工厂,辱骂、殴打苏银霞。杜志浩甚至脱下裤子,露出下体,当着苏银霞儿子于欢的面侮辱苏银霞,警察接警后到接待室,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 。于欢看到警察要走,情绪崩溃,站起来试图冲到屋外唤回警察,被催债人员拦住。混乱中,于欢从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到一把水果刀乱捅,致使杜志浩等四名催债人员被捅伤。其中,杜志浩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另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2017年6月23日,山东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判决于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18年11月14日上午,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苏银霞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2019年2月1日,苏银霞等于欢家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二审宣判,聊城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2月14日,苏银霞于从山东省女子监狱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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