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对领导干部的管理新提法可以概括为3个方面:
一是干部怎样选?《决定》指出,改进竞争性提拔干部办法,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提拔机制,辨别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干部提拔方式,坚决纠正唯票取人、唯分取人等现象,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创新人材活动。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让人人都有成长成才、脱颖而出的通道,让各类人材都有发挥才华的广阔天地。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材顺畅活动的制度体系。
二是干部怎样用?《决定》指出,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利和职能,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利清单制度,依法公然权利运行流程。改革政绩考核机制,着力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三是干部怎样管?《决定》指出,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然制度试点。健全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应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规范生活待遇。不准多处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不准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不准背规配备公车,不准背规配备秘书,不准超规格警卫,不准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探索实行官邸制。完善并严格履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负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干制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