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8年,中国在奥运会共获得240枚金牌(其中夏奥会227枚,冬奥会13枚)。
历届夏季及冬季奥运会中国金牌数量如下:
第23届夏季奥运会(1984)获得15枚金牌;
第24届夏季奥运会(1988)获得5枚金牌;
第25届夏季奥运会(1992)获得16枚金牌;
第26届夏季奥运会(1996)获得16枚金牌;
第27届夏季奥运会(2000)获得28枚金牌;
第28届夏季奥运会(2004)获得32枚金牌;
第29届夏季奥运会(2008)获得51枚金牌;
第30届夏季奥运会(2012)获得38枚金牌;
第31届夏季奥运会(2016)获得26枚金牌;
第19届冬季奥运会(2002)获得2枚金牌;
第20届冬季奥运会(2006)获得2枚金牌;
第21届冬季奥运会(2010)获得5枚金牌;
第22届冬季奥运会(2014)获得3枚金牌;
第23届冬季奥运会(2018)获得1枚金牌。
扩展资料:
一、奥运项目的金牌颁发规则:
奥运会的金牌数是按照比赛项目(单项数)计算的,并非按照实际颂发的金牌数计算。因此奥运会中集体项目,如球类比赛、接力比赛等,参加决赛获胜的冠军队每人都要获得一枚金牌,但计算金牌总数时,一项只计一枚金牌。银牌、铜牌的计算方法与金牌相同。
二、奥运颁奖仪式:
在奥运会期间,奖章应由国际奥委会主席(或由他选定的委员)在有关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主席(或其代表)陪同下颁发。
通常情况下,在每项比赛结束后,立即在举行比赛的场地以下述方式颁奖: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身着正式服装或运动服登上领奖台,面向官员席。
冠军所站的位置稍高,然后宣布他们的名字。冠军代表团的旗帜应从中央旗杆升起,第二名和第三名代表团的旗帜分别从紧靠中央旗杆右和左侧的旗杆升起。奏冠军代表团的国歌时,所有奖章获得者都应面向旗帜。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