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问答

中国美协会员的入会条件

中国美协会员的入会条件

入会条件:

本人作品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举办的与入会相关的展览,并且达到三次以上(含三次)入会资格。

合作作品参加与入会相关的展览,作者每人按半次计算,累计三次以上的,申报人至少有一次独立创作的作品达到入会资格,方可推荐申报;合作作品署名第五位(含)以后不计入资格。

作者在同一种类、同一展览中有多件作品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资格,只作一次计算;同一作品多次参加展览并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资格,只作一次计算;构图高度雷同作品(以作品局部为另一幅作品的,按雷同作品计),参加不同展览、相同或不同种类的,只作一次计算。

两次参加与入会相关展览并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资格,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美术类正高职称,申报材料以省部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批的职称证书为准。

(2)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重大展览中获最高奖。如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建党、建国重大综合性展览中获最高奖项(注:此类展览及展览中获最高奖项的名单及作品图片资料(出版画册)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提前报中国美术家协会组织联络部备案)。

两次参加与入会相关展览并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资格,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做为参考条件,酌定入会:

(1)获得美术类副高职称,申报材料以省部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批的职称证书为准。

(2)全国重点美术专业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三次以上(含三次)参加入会相关展览但未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资格的。

独立创作的作品,9次以上参加2016年(含)以后举办的入会相关展览但未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资格的,可作为参考条件,酌定入会。

独立创作的作品获得五年一届的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金奖或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金奖一次,即可获准入会。多人合作的作品获得五年一届的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金奖或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金奖,主创顺序署名第一位者按二次入会资格计算,署名第二位者按一次入会资格计算,署名第三、四位者按半次入会资格计算,署名第五位(含)以后的作者不计入入会资格。

独立创作的作品获得五年一届的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银奖或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银奖一次按二次入会资格计算。多人合作的作品获得五年一届的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银奖或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银奖一次,主创顺序署名第一位者按一次入会资格计算,署名第二、三、四位者按半次入会资格计算,署名第五位(含)以后的作者不计入入会资格。

独立创作的雕塑作品有两次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举办的与入会相关的展览,并且达到展览规定的条件。

壁画、城市雕塑作品一次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与入会相关的展览并达到相应的条件,同时有两件以上(含两件)在省、市以上重要场所装置,并在美术界产生良好影响,经中国美术家协会相关专业艺术委员会推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推荐申报。

从事电影美术、舞台美术及工业美术等方面工作十五年以上,已是该全国性专业协会或学会的全国会员,作品在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并由该协会或学会出具推荐信,酌定入会。

从事文物修复、壁画临摹等专业的技术人员,工作时间十五年以上,做出重要贡献、学术成就较高、社会影响较大的,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成就证明,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推荐申报,酌定入会。

从事连环画、漫画、动漫、漆画、陶瓷、少儿美术、插图装帧、平面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环境设计、建筑艺术、实验艺术、综合材料绘画与美术作品保存修复、工艺美术以及民族美术创作的人员,取得特别显著的艺术成就并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的,中国美术家协会相关专业艺术委员会可以提供建议人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推荐申报,酌定入会。

从事装置、影像、行为以及其他当代艺术形式创作的人员,参加国际、国内知名艺术展两次或者有特别突出成就者,酌定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