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捷(1993年―2016年5月10日)男,新北市板桥区庄敬路人,为板桥高级中学毕业,曾经推甄考上国立中正大学,但最后选择国防大学理工学院动力及系统工程系,2013年6月因二分之一学分不及格被退学。2013年9月,经由转学考转至东海大学环境工程系二年级就读。
2014年5月21日郑捷从捷运板南线龙山寺站上车后,持刀随机杀人,一路上疯狂砍人砍到江子翠站,造成4死24人轻重伤的惨剧。作案后,被“警方”抓获。
2014年5月22日,郑捷被警方控制,关押至台北看守所,由于案情重大,郑捷被处于刑事强制措施。
2014年7月6日,经警方侦结,郑捷被台湾检方以杀人罪、杀人未遂罪提起公诉。
2015年8月7日,新北地方“法院”依杀人罪、杀人未遂罪等罪,判处郑捷死刑,褫夺公权终身。郑捷不服,提起上诉。
2016年4月22日,台湾最高法院做出终审裁定,驳回被告人郑捷上诉请求,郑捷犯4个杀人罪、22个杀人未遂罪判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
2016年5月10日,台“法务部”依法对被告人郑捷随机杀人案进行复核,认定事实清楚,“法院”量刑正确;郑捷为一时泄愤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持刀伤害26人,平均6.8秒砍一人,造成4人死亡,21人受伤;其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大,依“法”签发对郑捷的死刑执行令。
2016年5月10日,郑捷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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