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否定改革开放、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错误认识和错误思潮。
这种极“左”错误思潮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就一直存在,从来没有销声匿迹过,并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又趋于活跃。他们无视中国改革开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有意曲解和放大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困难和问题,
指责“现在中国进行的改革是变公有制为私有制的改革,是变社会主义为资本主义的改革”,“现在所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主要特征来说,实际是走的‘中国特色资本主义’邪路”。
2、背离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方向。
一种是企图改变中国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他们在经济上鼓吹“私有化”,要求取消公有制主体地位;政治上要求取消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文化上宣扬西方的普世价值,否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实际是要使中国的改革走改旗易帜的邪路。
另一种情况是打着“改革”和“中国特色”的旗号,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和资源,疯狂谋取个人和小团体的私利,漠视人民群众的利益,罔顾国家民族大义,形成利益固化的藩篱,而当改革危及到他们的自身利益时,他们又极力阻碍改革的深化和改革共识的形成。
要防止出现“颠覆性错误”
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为任何干扰所惑,既勇于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又勇于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以极大的政治勇气和政治智慧,全面深化改革,并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
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特别是要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等方面的改革中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只有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才能从根本上防止各种颠覆性错误影响中国改革的进程。
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宋俭:警惕两种形式的“颠覆性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