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教育局
南谯区教育局是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主管全区的教育工作。
职能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的政务、事务;负责文件的收发、运转和管理;负责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的组织及督办;负责全区文化教育体育工作会议的筹办;草拟有关综合性的重要文稿;负责教育宣传以及文秘、信息、保密工作;负责机关车辆调配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在职及退(离)休人员人事档案和文书档案管理;负责本局资产登记、物品采购工作:负责本局“双拥”工作、岗位责任制工作、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本局对外接待工作。
承办本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人事股
负责全区文化教育体育系统机构编制及在职职工管理工作;负责在职职工调配、劳动工资与福利待遇的审批、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特级教师评选工作:做好职工退休审批的申报、工人考工定级工作;负责草拟中小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指导学校做好教职工全员聘用、学历提高培训、继续教育、表彰奖励、教师资格认定、师德教育、骨干教师评选、教育人才管理工作;做好对校长及中层管理人员聘用、‘岗位培训、考核、续聘等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师范类院(校)毕业生招录、转正定级工作;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和管理工作。
承办本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计划与财务股
监督全区学校执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统计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全区教育统计工作;编制本局和所属学校的经费预决算;负责全区学校的财务管理;指导全区学校内部财务审计工作;配合财政部门管理工程项目专项资金;配合有关部门审核工程预算和决算审计,做好扶贫助学工作。
承办本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基础教育股
负责全区的中学教育、小学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教育行政和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制定教育质量评估监测标准,并指导督促实施;做好新课程改革工作;做好学校学生德育工作,负责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 负责全区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审核毕业证书发放工作;负责全区校园安全、学生体质健康和疾病预防工作;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做好“两基”验收后巩固提高工作;组织普通高中毕业会考、中考招生工作。
承办本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职业与成人教育股
统筹管理全区职业高中(中专)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实施“燎原计划”;做好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和评估工作,负责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的审核工作;组织实施职业学校毕业统考,依法对全区社会力量办学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组织对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备案、检查评估和发放办学许可证;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基础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承办本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六)老干部管理股
负责退(离)休职工的有关政策待遇落实工作;负责退(离)休职工行政和工资管理工作,督促学校关心退(离)休职工的生活,组织开展有利于退(离)休职工身心健康的活动;负责关心下一代工作。
承办本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七)文化与新闻出版股
管理全区社会文化事业;组织协调全区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指导全区文化站的业务建设,指导全区企业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及业余艺术团体的创作演出活动;管理全区电影发行、放映,负责乡镇电影发行、放映网络建设工作。
管理全区文化市场、文化娱乐市场、音像市场、文艺演出市场、美术市场、文艺培训市场、艺术摄影和摄像市场、互联网市场等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文化产品及文化娱乐经营活动;管理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放映,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做好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研究提出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的政策和计划并指导实施,承办协调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查处大案要案的工作。
协助市文物主管部门管理全区文物市场、文博事业,负责全区文物保护、考古发掘、文物普查,开展文物安全检查工作。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新闻出版、著作权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区报刊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发行的审查、审批、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全区印刷企业的年检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著作权侵权案件及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中违法行为;组织指导全区中小学教材教辅的印刷、发行工作。
承办本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八)体育股
抓好全区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的开展,促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发展,组织参加各级运动会和各项比赛,为国家选拔和输送体育人才;全面组织和指导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因地制宜地开展体育活动,提高全区人民身体健康水平。
承办本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