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凌迟,残忍烈度不及明朝,但却普遍化了。在适用范围上,别说杀了奶奶爷爷妈咪爹地,就连打骂他们,打师傅,也得凌迟,另外杀人、太太杀丈夫、逼人致死、劫囚、越狱、掘坟,都得凌迟。因此,清朝反对凌迟的声音,不绝于耳。康熙时代,法学家王明德出版《读律佩?#125》,说凌迟在“正法之外”,违背祖先精神。乾隆时期,史学家钱大昕说,“凌迟”词义晦涩难懂,只有清楚明白的刑名,才能起到警慑作用。
康乾是和谐社会,去酷刑,自然顺理成章。但洪秀全造反之后,必须重典治乱,咸丰皇帝不得不授权督抚,可对叛党“就地正法”,可频频使用凌迟威慑。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兵败大渡河,为保三军性命,只率总理曾仕和和监察委员黄再忠独入清营,向成都军区司令骆秉章投降,咸丰遗孀慈禧传旨,“就地正法”,骆司令选择了凌迟。行刑时,刽子手先割曾总理一刀,总理痛得狂叫,石达开呵斥说,咋就不能忍受须臾之痛!曾总理听罢,咬紧牙关,没再喊叫。最后,石达开被割100刀,始终凛然无声。四川民政厅长刘蓉记述:“枭桀坚强之气溢于颜面,而词句不亢不卑,不作摇尾乞怜语……临刑之际,神色怡然,实丑类之最悍者。”可见,石达开不是怕死鬼,是革命英雄。
一系列严酷杀戮,自然解决了南方动乱,但余害不浅,与现代法理不容,国家形象也十分糟糕,于是清末大法学家薛允升大量援引陆游、王明德、钱大昕,再次呼吁恢复汉唐,从《大清刑律》中剔除凌迟。
话至此,俺们可以发现,废止凌迟的思路,古已有之,并非伍廷芳和沈家本临时独有,后者是在一个合适的契机里,完成了窦俨、陆游、王明德、钱大昕、薛允升的未竟事业。另有一处也可圈点,乱世中,慈禧曾用凌迟杀人,很见效,但同样在乱世中,她没再犹豫,永远废除了这种酷刑。而对《删除律例内重法折》的批复,慈禧写得相当策略,力挺改革派,也于守旧派无碍——
我朝入关之初,立刑以斩罪为极重。顺治年间修订刑律,沿用前明旧制,始有凌迟等极刑。虽以惩儆凶顽,究非国家法外施仁之本意。
俺们满族人,是跟汉人学坏了,进关之前,俺们最重的杀人方法是斩首,进关之后才跟汉人学会凌迟,所以,废酷刑不是放弃祖制,而是抛弃汉人的坏传统。
1905年4月起,使用了1355年的凌迟酷刑,永远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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