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宗人府是专门给犯了错的八旗子弟,其实也就是贵族子弟反思的地方。被关进宗人府的人多半是皇家子弟,并不会受到严刑拷打,但是行动受限、地位塌改低下。
宗人府,即明清时期管理皇家宗室事务的机构,于洪武三年创立,最初名为大宗正院,洪武二十二年改称宗人府。朱棣即位后,宗人府多由勋戚掌事,而它具体所负责的事务则交由礼部办理,宗人府名存实亡。
清朝入关后,因为八旗子弟过多,所以重启宗人府。清朝宗人府的最高长官名为宗令,多由清朝宗室中的亲王或郡王担任。
在清朝时期,八旗子弟享有很多的特权,甚至可以白领俸禄。而要确定你是否具备领取俸禄的资格,主要靠宗人府的记载。
宗人府掌管着皇帝九族的宗族名册,并实时进行更新。他们撰载帝王谱系散衫握,记录宗室子女的嫡庶、封号、出生年月、婚冲庆丧嫁娶等种种日常生活中的琐事。凡是宗族之事,均由他们向皇帝汇报,并记录罪责。
进了宗人府的人,一生基本上就出不来了。虽然这些犯了错的人,在宗人府也有人伺候,但他们行动范围却受到限制,一生只能在小黑屋里度过。而且过惯了锦衣玉食生活的他们,突然开始吃粗茶淡饭,也很难接受。
当然,这还只是物质层面的变化。在宗人府待的时间越久,他们的心理就会越压抑,很多人往往会因为受不了这个氛围而发疯。所以但凡进了宗人府的人,即使没人打骂,他们一般也撑不了多久。
扩展资料:
其实,清朝时期,宗人府只是八旗子弟接受惩罚、贬谪的地方,真正掌握刑罚和审判大权的还是大理寺。
大理寺相当于现在的最高法院,掌刑狱案件审理,长官名为大理寺卿,位九卿之列。秦汉为廷尉,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明清时期与刑部、都察院并称为“三法司”。清末新政改称为大理院,民国初年北洋军阀政府亦袭此名,为当时的最高审判机关。
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一度并入刑部,旋复旧。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为大理院。明清时期各中央司法机构的职能与隋唐时期相反,刑部负责审判,大理寺负责复核。
明清时期各中央司法机构的职能与隋唐时期相反,刑部负责审判,大理寺负责复核。大理寺于清朝改称为大理院,这个名字一直沿用到民国。民国中期,西方文化入侵更名为最高法院,一直到现在,依旧沿用最高法院这个称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宗人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理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