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一年需办理转正定级、职称初定手续填写《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表》。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为了更好促进毕业生就业,凡毕业生将自己档案存放在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人才中心)的,人才中心将根据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的授权,为存放满一年的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并得到全国各地人事人才机构的互认,它将是毕业生考入公务员队伍或进入事业单位核定工资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毕业生办理异地调动手续的必备条件。
但是按照国家档案制度的改革,经相关部门研究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全国将取消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保管费,存档期间也不再调整档案工资,档案行政(工资)介绍信、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等材料也不再作为必备材料。
根据人社部《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今后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对初次就业的流动人员不再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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