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实权。
虽然英王的确拥有实质孝让性权力例如解散议会、宣战、警告权等(与日本天皇没有实质性权力的区别)。但英国国王只是形式上的最高统治者和三军总司令,他的权力早已在1689年《权利法案》让予政府的实际领导人首相和议念兄会(现时都是通过民选产生)。
首相可就重大事项与国王磋商,国王可以行使建议权、警告权,但决定权由议会和首相做出,不过最终也要在国王的同意权下认可生效。
扩展资料:
根据长子继承权来决定的,即王位应先由现任君主的长子继承,然后才依次序轮到其他儿子,最后才轮到女儿。但是根据法律,英国王位的仔慎袭继承不是自动的,1701年通过的《王位继承法》(Act of Settlement)规定。
王位应该传给汉诺威选帝侯夫人索菲娅的有血缘关系的后代,而且继承者不得是天主教徒,也不得嫁娶一名天主教徒。
2011年10月28日,在澳大利亚珀斯举行的英联邦政府首脑会议上,与会英联邦各国首脑同意更改1701年《王位继承法》,王室成员无论男女都将能拥有同等继承权,不过这只会对查尔斯王子的后代产生影响,并不改变已有的王位继承顺序。
同时,英国君主不得与天主教徒结婚的禁令也被废除,但君主本人还必须是新教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英国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