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在现阶段,它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要从以下烂咐三点把握这个概念:
(一)经济法是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经济法调整的是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不能简单地认为经济法就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民商法也调整经济关系。
调整对象是国家需要干预的特定的经济关系,具体包括:市场主体和调控关系,市场运行调控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社会分配调控关系。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种意览:
(睁绝1)“纵横统一论”学者主张经济法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领域中以各种组织为基本参加者而发生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营协调关系。
(2)“经济行政法论”学者主张凡具有经济性的管理关系即经济管理关系,属于经济法(经济行政法)的调悉历姿整对象。
(3)“企业中心论”学者主张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企业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